2014-03-24 13:57:59 来源:Mtime时光网
时光网讯 3月影市,因一部“自产自销”式影片哗然一片。这部由何润东与陆毅主演的动作片《英雄之战》3月21日上映,在好莱坞影片《极品飞车》和金熊获奖片《白日焰火》夹击中。首周末取得4100万票房,但多家媒体披露该片投资方道和影业涉嫌大量“自购票房”,扰乱市场秩序。
对此,时光网记者采访了电影局、相关影院、发行方银润传媒相关负责人以及相关律师。电影局周宝林处长向记者表示,“自购票房”现象并不属于违法,其行为相当于电商前不久举办的三八节包场看电影活动。至于算不算一种新型营销模式,“现在还不好说,电影局也在对此现场进行研究和讨论”。
影院经理怎么看?——不认可也不排斥
《英雄之战》投资方道和影业南京有限公司在影片上映前,在多公开场合,片方就提到过“预售450万张票的佳绩”。3月21日上映当日,即收1700万票房,截止今日(3月24日),上映3天,该片票房已累计4100万。
多家影院经理面对该片的“自购票房”行为,并不排斥。甚至有一位影院经告诉记者,早在《小时代》《天台爱情》等影片上映的时候,就有粉丝进行过包场顶票房的现象,《英雄之战》不过是放了“大招”。他们认为,凡经过售票系统出售的影票,都可以算作影院的合法收益。
不过,从谈话语气中可以看出,大部分影院经理对《英雄之战》影片质量并不认可。在排片上,即使"钱能通神",院线方面也多排在较为冷僻的时间段,因此也造成了多数影院中,《英雄之战》看起来票卖得火爆,实际影厅里观众稀少。
电影局怎么回应?——不算违法,亟待研究讨论
记者就此连线电影局市场处处长周宝林,周处长对《英雄之战》票房首先予以澄清:片方宣传中的预售450万张并不属实,电影局官方数据显示,该片通过系统出票100万张左右,按照35元的平均票价计算,票房统计约3000万。
同时,周处长表示,《英雄之战》片方的“自购票房”现象并不属于违法,其行为相当于电商前不久举办的三八节包场看电影活动。至于算不算一种新型营销模式,“现在还不好说,电影局也在对此现象进行研究和讨论”。
至于坊间传言的,影片发行方银润传媒副总裁徐林被电影局请去谈话,周处长也特别强调:“只是因为《英雄之战》的事件目前在业内造成了不良影响,电影局方面需要向发行方了解一下情况。”
专业律师怎么解读?——除非有起诉,否则不算不正当竞争
目前,不少媒体深挖影片制作方道和影业的背景。该片方前身为南京中脉科技,素以传销“为己任”,此番,参与电影投资,意欲在电影行业“洗白”自己。但这家公司依然没有丢掉自己的“老本行”——片方大肆自购票房,甚至被附赠在客户购买的保健品礼包中,进行了捆绑销售。
北京某律师事务所郑律师表示,自购票房这种行为本身属于买卖合法,相当于:“自己出钱请别人看电影,跟传销属于两码事”。而买票房的行为,属于电影局的监管范畴,并不能上升到刑事法律的层面。
《英雄之战》的“包票房”行为,对同期上映的其他几部影片来说,是扰乱市场秩序的嫌疑,被媒体指出属于《不正当竞争法》范畴。郑律师表示,所谓的不正当竞争法,必须有起诉方以及特定对象的存在,才能构成刑事案件。也就是说,除非有与《英雄之战》同期上映的其他影片,比如《白日焰火》《警察日记》,对《英雄之战》提起诉讼,否则《英雄之战》自购票房依然是属于电影局监管的范畴,不必负担任何法律责任。
至于是否涉及虚假宣传、票房虚报、营收作假等,都属于买票房之后的“后话”。“或许涉嫌违反广告法、工商法,但这所有的一切,仍是那句老话——需要有特定对象的存在”,郑律师再次强调。也就是说,是否会有观众因为《英雄之战》票房火爆的虚假鼓吹,受到损失并提起诉讼?如果没有特定对象发起诉讼,《英雄之战》的“自购票房”行为,或许真的会被片方继续鼓吹为一种“全新销售模式”的诞生。
作者:飞鸟凉
全员集结空前盛况 美队鹰眼猎鹰缺席
荷兰弟穿名牌遭调侃 漫威宇宙人人都爱大佬唐尼
"不讨厌复联,但科幻电影还有其他故事能说"
"碟中谍6""蚁人2""侏罗纪世界2"重磅不断
美队钢铁侠翩翩美少年 洛基不高冷小辣椒很酷